Sunday, November 23, 2008

暴力與正義









不論政府,甚至反動政府的人群,暴力是最後手段
但這並不代表所有的暴力都是不正當的,
尤其在被壓迫者身上,我們看到太多從前革命的熱血暴力如今轉變成為被歌頌的對象。

暴力者的確無法站上道德的高地,也應遭受自身良心的譴責。
只是,為什麼革命爭取到的價值往往是更珍貴的?
是什麼值得犧牲我們的道德高地?
檢視世界歷史的共通處,是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和正義。

從過去幾年到今年11月初陳雲林事件一路看來,
執政者經常直接略過與意見不同的人協商、溝通、達成共識。
一意孤行的運用行政威權達成手段,
最後無可宣洩憤怒不滿的人民,成為他們口中的暴民,走上街頭。
只是,若社會健全,何來暴民?

若說他們是犯罪者,法律便能制裁。
稱他們暴民,不就正顯現了政府可憎的壓迫嗎?
因此古今中外皆然,先有暴政,才有暴民的存在。

更不要用社會秩序當作藉口,
政府與既得利益者以此藉口催眠自己的同時,也想要繼續麻痺這個社會的正義。

讓我想起托爾斯泰早在100年前就說過:
「我們在和政府權力落差如此大的情況下,仍然矢志爭取我們應有的尊嚴。
荒謬的不是我們抗爭的意願,而是我們所欲抗爭的不正義竟然能繼續存在。
他們擁有無數的金錢以及無數的部眾;我們只有一樣東西,但卻是世界上最有威力的東西──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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