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1.08.10. 文/李昂
照片提供/蔡瑞月文化基金會
那個在日本受現代舞啟蒙,一心想要為台灣舞蹈界創造綠洲的蔡瑞月,如果不是回台灣後受白色恐怖迫害,基本上等同於被禁足,她能為台灣舞蹈界開拓的天空,相信絕不止於此。
十六歲的蔡瑞月即有機會到日本,跟隨名舞蹈家石井漠學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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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了一個新的世紀,回頭看生於一九二一年的舞蹈家蔡瑞月的一生,我發現,藉著蔡瑞月的舞作、生平,不斷修正我對台灣的印記。
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即使在中國,「五四運動」也剛過不久。蔡瑞月該是我們依過往教科書,國民黨教育教導下的「民國女子」。
有意思的是,這類被歸為剪短髮、爭自由、崇尚個人的「民國女子」,我們的記憶中有張愛玲、丁玲等等,當然,還有最近紅極一時的林徽音,以及名女人陸小曼等。
可是絕不會有蔡瑞月。
蔡瑞月不被歸為這類的「民國女子」,因為,我們被教導台灣於那個階段,是一片文化沙漠,是沒有什麼文化的邊陲之地。
然後我們發現,在日本殖民教育下的蔡瑞月,四年級就有機會在慈善園遊會跳老師編的《水仙花》。她自編自舞則是更早以童謠《桃太郎》編舞,那時候,她才五歲。
而一九三七年,十六歲的蔡瑞月,即有機會到日本東京,跟隨名舞蹈家石井漠學舞。據蔡瑞月的口述傳記,石井漠「以芭蕾的一部分元素,加上『舞蹈詩』概念,再融合律動原理。」如此的結合也是響應鄧肯所提倡的新舞蹈精神。
二十世紀初的日本、東京,作為一個明治維新後的國際都市,蔡瑞月學習的,已經是往後成為二十世紀主流的「現代舞」。
我們還要發現,隨著日本軍國主義的擴充(這點我以為該譴責),但卻造就了蔡瑞月隨石井漠、石井綠舞團南洋勞軍的機會。兩次的巡迴演出,蔡瑞月到過北越、雲南、緬甸等地演出數百場。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蔡瑞月還繼續在日本國內工廠、戶外巡迴演出六百多場,作為資深舞者-「每次擔綱跳的舞碼很多」。
先不用追問民國初年的台灣是否如我們一向被教導的是文化荒漠、化外邊陲之地。但從蔡瑞月的身上,我們看到了蔡瑞月在習舞的過程,並不閉塞,與世界的潮流,也相去不遠。
差別或只在,戰爭期間,日本舞界師法德國現代舞派,瑪麗.魏格曼(Mary Wigman)等,較不重視其他歐美舞派。
而培育女兒這樣的舞蹈教育,也並非一定是鉅富世家。出生在台南市的蔡瑞月,在口述歷史中自稱「父親白手起家,辛苦經營二、三家餐廳,家境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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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返鄉的蔡瑞月在兩千多人乘坐的「大久丸」上,迫不及待的編跳起舞來,《咱愛咱台灣》一舞可以顯現這位時年二十五歲的台灣女性,該是懷帶著對故鄉的滿懷憧憬吧!
返鄉後蔡瑞月投入教舞、開設舞蹈社、舞作發表會,為著的是對舞蹈的那份與生俱來的熱情。
-我樂於演出,不必為了什麼。
然而來自中國的「祖國」顯然並不曾善待這位為國民黨軍隊勞軍、賑災義演的舞者。二二八事變後,先是新婚不久的丈夫雷石榆被捕,接著被驅逐出境,造成兩人台灣、中國兩地相隔數十年,及至九○年才再見面。
一九四九年,蔡瑞月也因白色恐怖被囚,直到五三年才自綠島被釋返家。
導致這一段悲劇的,並非因著蔡瑞月或丈夫雷石榆有何政治動機、作為。而是身為詩人、畫家、交響樂團編審、在台大任教的雷石榆,因蔡瑞月的一名學生從香港來信,說「你們快來吧!很多人從香港渡往大陸,如果你去,他們會重用你」而被捕、坐牢,並被放逐廣州。之後潛入香港,等待妻小團聚,一封未寫通訊地址的家書,導致蔡瑞月一再被逼問是否與丈夫聯絡,並坐三年黑牢。
在有許多人被捕、長期監禁、甚至喪命的不公不義的時代裡,蔡瑞月的遭遇或不是最淒慘的。但對於一個藝術家,一個熱愛舞蹈的舞蹈家,在白色恐怖的迫害下,藝術、舞蹈創作,從此走上極端艱難的歲月。
得不斷接受調查,定時向「上級」會報,這些有形的騷擾一定造成蔡瑞月極大的困擾。但這個熱愛舞蹈的女人,顯然不曾被打倒,她繼續開辦舞蹈社教舞,最盛大時期,在一九六○年左右,舞蹈社學生達三、四百人。
但作為一個藝術工作者,最重要的創作與學習自由,無疑被剝奪了。
從日本來的多次邀約,都不能成行,直到一九六○年才能前往東京,並參加第二十二回藝術舞蹈新作發表合同公演。但一九六三年的橫濱演出未能成行,一九七○年的韓國邀約也未履行,要直到一九七五才成行。
作為一個曾坐過牢、「有案底」的藝術家,蔡瑞月一定得更加倍的努力才能被「放行」出國,而在其時整個封閉的台灣社會裡,她能創作的空間,也一定深受限制。
我們很清楚的看出,在從日本回台的「大久丸」上,蔡瑞月以露肩、露肚臍的一身華麗且帶異國風味的裝扮,跳自編的《印度之歌》,顯現出了對遙遠世界的夢想與憧憬。然而,這類似的創作方向,在往後的四十年間,曾被擠壓,而成為編跳《貴妃醉酒》、《苗女弄杯》、《虞姬舞劍》等所謂的「民族舞」。
另外的空間,則在編作《胡桃鉗》、《玫瑰之魂》等芭蕾舞劇。創作舞顯然並非這時期的主流。
那個在日本受現代舞啟蒙,一心想要為台灣舞蹈界創造綠洲的蔡瑞月,如果不是回台灣後受白色恐怖迫害,基本上等同於被禁足,她能為台灣舞蹈界開拓的天空,相信絕不止於此。
然而即使如此,早期(一九四九)的《海之戀》、一九五三年的《傀儡上陣》、一九六二年的《牢獄與玫瑰》、六五年的《姑婁芭女王》、七○年的《傷痕》等等,仍可看出掙扎著創作的蔡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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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長的時代,使我記憶中有「蔡瑞月」這三個字。她編演的大型芭蕾舞劇《吉賽兒》等,使封閉的台灣觀眾在早期仍能一窺芭蕾舞的風貌。她教導的學生,也為台灣的舞蹈界繼續向下紮根。
不管稱蔡瑞月作「台灣舞蹈的月娘」、或「台灣舞蹈的傳奇」,都可窺視她為台灣舞蹈界啟蒙與開創的地位。作為第一代的台灣舞者,她的重要性與歷史地位,無人能出其右,她傳奇的一生,也勢必豐富了台灣的舞蹈歷史。
而於這個勇敢、堅毅的奇女子一生中,有一個片刻,讓我難以自禁的深切感動著:
那是一九四七年,雷石榆被囚禁在基隆港務局拘留所,在要被遣送出境時,蔡瑞月於丈夫搭乘的小船出海前,最後一次見到他-
「他(雷石榆)見我來了,馬上請求海軍上尉讓我跟他一起走,我未等上尉的回答,先就說不行,因為今天正好沒抱大鵬(雷、蔡之子)出來,我怕這一出去就回不來了,於是和石榆商量,不如他先出去,我則回台南見父親一面,順便舉辦一場臨別發表會,然後再帶大鵬和他會合。」
這個一生熱愛舞蹈的女子,真的是將一生的幸福,送給了舞蹈。是太天真,才使得涉世未深,未知道政治恐怖的舞蹈家,在與丈夫分別的時刻,居然還想著要「舉辦一場臨別發表會」,還以為能「再帶大鵬和他會合」。
於這位女舞蹈家的心中,「再舉辦一場臨別發表會」,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這個心願,加上兒子的因素,阻隔了與丈夫天倫團聚的機會。
必是對舞蹈無盡的熱愛,才在這樣關鍵的時刻,心中茲茲念念的,還是舞蹈。
我們向這位台灣舞蹈的前輩,致最高的敬意。
當然不免要想,如果蔡瑞月當時同丈夫離開台灣,在中國,限於種種因素,她會不會像江文也,一輩子鬱卒?而留在台灣,卻造就了她一生輝煌的舞蹈生命。
幸與不幸間,又如何衡量,是否果真造化弄人?
而蔡瑞月目前無疑又面臨另一波折難,在中山北路的舞蹈社,極可能在人為縱火之下,被燬於一旦,重建之路何其遙遠與艱辛。只我們不免要問,如果台灣近年來的民主進步,仍無助於蔡瑞月舞蹈社的重建,那麼,與舊時代對本土藝術文化的漠視與打壓相較,究竟「進步」了什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aug/10/life/articl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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