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新版!心智哲學研究所學會章程

把檔案放到Script上面格式會跑掉

因此我直接貼在這邊,另外會寄Google Doc連結以及Word檔給大家


國立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學會章程

2008.09.22 2008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

2009.03.26 2009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

2010.09.14 2010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國立陽明大學心智哲學所學會。英文名稱為 Graduate Student Association of Philosophy of Mind and Cognition, National Yang Ming University

第二條 本會以學生自治之方式,促進會員之學術交流與情誼

第三條 會址設於國立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所辦公室

第四條 心智哲學研究所在學學生為當然會員

第五條 本會設立會長一名及下列幹部:財務部、學術部、資訊部。會長由每學年新生註冊日至該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開會日之間召開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各部部長由會長任命,任期與會長相同。幹部連選得連任一次。幹部交接需於新任會長產生後一個月內完成。幹部之職務如下:

(一) 會長:代表學會出席校內會議,並綜理學會事務。籌畫及舉辦聯誼性質之活動,負責學會檔案管理與本所研究生研究室管理。並辦理所代表之事務。

(二) 財務部:管理學會經費與物品

(三) 學術部:籌畫及舉辦學術性質之活動

(四) 資訊部:負責本所及所學會網頁之管理與更新

(五) 未標明之事務,暫由會長及幹部協調分配,可視情況

第六條 會員大會由會長召開及主持,或是在臺灣之在學學生的3/4以上連署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會員大會之權責如下:

(一) 議決本會重要事項

(二) 選舉會長

(三) 罷免幹部:需全體會員超過半數同意

(四) 修改章程:需全體會員超過半數同意

第七條 本章程之訂定依據陽明大學學生自治辦法。章程之擬定與修改經心智哲學研究所所長核定後施行。